(一)责令停止侵权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二)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三)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
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商标侵权结果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切侵害他人注册商标权益的行为,都是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在理论上也称为"反向假冒"行为。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结合《商标法》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这种形式的商标侵权行为是需要销售者不能提供商品的合法来源的。
(四)伪造或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须注意的是,这种侵权行为是商标标识的侵权行为,包括"制造"和"销售"两种行为。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商标侵权行为在商业活动中是比较常见的,对于不法分子利用商标进行违法活动,导致商标权所有者遭受经济财产的情况,可以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严重或者造成恶劣影响的还需要刑事责任。
二、商标侵权的手段包括什么
(一)商标侵权的形式手段:
1、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行为;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
(二)商标侵权的内容手段:
1、通过生产、销售侵权商品或提供侵权服务项目达到商标侵权的目的;
2、通过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甚至偷窃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达到商标侵权的目的;
3、通过提供商标侵权条件和便利,如故意为他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藏匿及销售条件等达到商标侵权的目的;
4、以劝说、利诱、收买、威胁等手段,唆使他人进行商标侵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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