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兵役登记流程是什么?
1、受理部门:人民武装部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上海市征兵工作条例》受理范围:本辖区内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公民(指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至二十二岁的男性公民)。
2、办理程序,通知,按照市、区兵役机关发布的兵役登记通告,街道人民武装部通知适龄公民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兵役登记。
3、办理。街道人民武装部在受理适龄公民首次兵役登记时,要检验其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明,对他们进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身体初检和政治初审,界定登记结论,收取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当场发放兵役证,对已领取兵役证的进行验审登记。
3、收费。新办兵役证收取工本费三元。
4、所需材料,首次兵役登记者: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科(学籍卡)、学历证明、两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兵役证工本费三元。已领兵役证者: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科(学籍卡)、学历证明、兵役证。
二、兵役登记需要照片吗?
需要照片,是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就可以。兵役登记表上当然是信息越仔细越好。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岁未满18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登记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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