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法集资有何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的通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以及非法金融经营活动,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按照法定程序批准,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信用凭证,向社会募集资金的单位或者个人,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等方式向投资者偿还本息或者给予回报,属于非法集资的种类(一)以发行证券、会员卡或者债务凭证吸收资金的⊙比较常见的是: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等名义非法集资。认股、分红、委托投资、委托理财等非法集资行为。通过会员卡、会员卡、席位卡、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非法集资
(2)平分财产、不动产等资产,以出售其股份处置权的方式高息募集资金,以出售其股份并承诺出售、回租的方式非法募集资金,回购、定期回扣(三)利用地下钱庄以民间社团形式非法集资(四)以签订商品分销等经济合同形式非法集资(四)以商品销售、售后回租等方式非法集资,回购和转让,发展会员,业务加盟和“快速整合方式”
(5)通过发行彩票或变相发行彩票筹集资金
(6)以传销或秘密串通形式非法集资
(7)以果园或庄园开发形式非法集资
<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八)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建的“电子商店”、“电子百货”投资委托、到期回购等“虚拟”产品非法集资,etc
(9)以互联网投资基金形式非法集资
(10)以“电子黄金投资”形式非法集资
全文59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