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西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什么时间办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定西护士执业证书遗失补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1、《护士条例》(2008年1月31日国务院令第517号)
第八条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应当向拟执业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收到申请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准予注册,并发给护士执业证书;对不具备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护士在其执业注册有效期内变更执业地点的,应当向批准设立拟执业医疗机构或者为该医疗机构备案的卫生主管部门报告。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报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为其办理变更手续。护士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地点的,收到报告的卫生主管部门还应当向其原注册部门通报。
2、《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
“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的,下放至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护士执业医疗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批准设立或备案的,下放至县级卫生健康部门。”
全文49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