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是:
1、开发商五证买房签合同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有五证;
2、是否使用标准合同文本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房屋订购协议,并支付定金;检查开发商的预售证明和相关证明;
3、购买期房时,要检查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确认购买的房屋在预售范围内;
4、购买现房时,要检查开发商是否有房屋大产证和新建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
买房要注意的环节都有哪些
目前商品房销售市场鱼龙混杂,老百姓购房需处处提防陷阱,开发商挖空心思玩弄文字游戏,为的是在购房合同约定中争取主动。因此,买房就需要格外小心。以下是买房需要注意的几个关键环节。
1、认购书及定金
认购书,是商品房交易时开发商提供的,在购房者交纳一定的人民币后订立的,在约定时间内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文书。认购书中往往约定,购房者应当交纳一定的金钱作为定金,如果购房者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定金不予退还的约定是否合法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明确规定,如果因对合同条款内容如何约定而达不成一致意见时,属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责任,定金应当退还。
2、销售合同
开发商拿到了预售证,便将在第一时间推出房产,以期早点回收资金。有些房产甚至有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已完工25%就进行预售的。在签订销售合同时,要认真看清楚合同里的每条手写的规定。尤其是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购房者一定要看清楚了。
3、广告的法律效力
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的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及宣传资料属于要约邀请,购房者有权要求将广告的相关内容写入合同,如果不写入合同,对开发商就没有约束力。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应当将广告内容写入合同,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长春房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要贯彻落实我国针对房地产方面制定的管理法则,比如平时长春市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商品房的销售,长春的房地产公司,物业公司等这些,在办理和审核相关材料的时候,都需要经过当地房管局的批准和同意。普通公民在住房过程当中遇到了什么纠纷的话,也可以咨询一下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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