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原则上原告是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去什么地方离婚的起诉法院如何确定
一般离婚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在当地影响较大的离婚案件或有其他情形,当地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由相邻的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法院根据下列几点确定: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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