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辆发生事故车牌损坏怎么处理
1、车辆发生事故车牌损坏,可以直接前往车管所申请补领,补领的牌照须与原有的车牌号码一致。车主一定要亲自到所在区县的车管分所办理牌照补领手续。
2、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二、办理车牌补领手续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1、除了车辆的行驶证和自己的身份证外,已经办理了机动车登记证的一定要带上,公车还要带好组织机构代码;
2、车主先到车管分所填一张补领牌证申请表,公车要加盖单位公章后交给车管所。车管所将给车主一张警务回执单和一张临时牌照。临时牌照贴在车辆前风挡明显位置,以便民警查验。使用临时牌照不影响年检;
3、30个工作日以后,就可以到车管所领取新牌照。新车牌上的号码与原车牌号相同,行驶证仍可使用。
车辆发生事故对方全责走保险怎么处理
1、报案在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在汽车保险公司内勤接到报案后,会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
2、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将索赔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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