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依法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享有占有和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有权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辟谣】户主是谁,宅基地是谁?真相:不是分析:户主代表整个户口的每一个家庭成员,宅基地属于每一个家庭成员,除非户口本上只有一个户主,否则宅基地属于户主本人。由于目前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申请制度,只有整个户籍家庭才能申请宅基地,不能每个家庭成员都申请宅基地。【提醒】宅基地使用权有哪些特点?宅基地使用权的特点如下:1。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宅基地所有权仍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人不能因占有和使用宅基地而取得宅基地所有权。必要时,国家和集体可以依法收回宅基地使用权。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主要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宅基地的主要使用者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是农民作为集体成员享有的福利保障。3、宅基地使用权的对象主要是集体所有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宅基地使用权是一种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权利,是农民安身之本。我国法律规定,生产用地和耕地的用途不得随意改变,宅基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4、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申请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取得。我国规定了严格的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制度。公民必须符合法定条件,经有关部门审批,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方可取得宅基地使用权。5、宅基地使用权受国家法律保护。未经法定程序,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剥夺公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其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继承最新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农村的宅基地是不可以被继承的,宅基地使用权作为一项特殊的物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基于身份关系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应作为一种特殊物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子是老人的财产,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62条-第36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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