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海运提单的基本内容包括什么和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规定,海运提单的内容有:
1.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2.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3.船舶名称;
4.托运人的名称;
5.收货人的名称;
6.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
7.卸货港;
8.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
9.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10.运费的支付;
11.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二、海运提单有哪些主要作用
1.提单是证明承运人已接管货物和货物已装船的货物收据。
2.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和可以转让的物权凭证。
3.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成立的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73条规定,提单正面应记载以下各项:
(一)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
(二)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要营业所。
(三)船舶名称。
(四)托运人的名称
(五)收货人的名称。
(六)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受货物的日期。
(七)卸货港。
(八)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文件货物地点。
(九)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
(十)运费的支付。
(十一)承运人或者其代表。
三、海运提单的分类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根据各种特定的需要海运提单可分为以下几类:
1.根据货物是否装船,可分为“已装船提单”和“备运提单”。
2.根据提单有无批注分“清洁提单”和“不清洁提单”。
3.根据提单是否可以流通分为“记名提单”和“指示提单”。
4.根据运输方式分“直运提单”、“转运提单”和“联运提单”。
5.根据提单内容的繁、简分为“全式提单”和“略式提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七十三条 【提单内容】提单内容,包括下列各项:\n(一)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以及运输危险货物时对危险性质的说明;\n(二)承运人的名称和主营业所;\n(三)船舶名称;\n(四)托运人的名称;\n(五)收货人的名称;\n(六)装货港和在装货港接收货物的日期;\n(七)卸货港;\n(八)多式联运提单增列接收货物地点和交付货物地点;\n(九)提单的签发日期、地点和份数;\n(十)运费的支付;\n(十一)承运人或者其代表的签字。\n提单缺少前款规定的一项或者几项的,不影响提单的性质;但是,提单应当符合本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