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不是共同财产。
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的,全款买房的,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在双方名下的,如果没有约定份额,那就是共同共有。
3、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配偶一方名下的,视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是共同财产。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的合同效力
父母赠与夫妻一方的财产是有效的,其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具体而言,公证不是该赠予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赠予人与受赠予人签字就可以了,但经过公证后,如果发生房产争议,就不需要再通过诉讼来判定它的合法性了。因此父母对于夫妻其中一方财产的赠与,其赠与合同合法有效,受到民法典的规制。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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