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承认对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后,是否应签署理赔协议?等待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分清责任,双方应在协商赔偿后签署协议
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协议
甲方:
乙方:
就2008年1月15日的交通事故,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共计45000.00元(含已支付2000.00元)
二。损失赔偿包括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伴侣食宿费、受扶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残疾赔偿和其他损失赔偿。
III.本协议签订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43000.00元
IV。本协议涉及的赔偿为一次性终止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乙方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没有重大误解或公平。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本协议
VI.甲方赔偿乙方后,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保险公司,包括残疾鉴定,如因乙方不配合甲方工作,甲方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应将甲方应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金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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