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孩子改名字必须双方都在吗
时间:2023-08-08 08:54:17 10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父母离婚孩子改名字必须双方都在吗

1、离婚了,给孩子改名字不需要双方都到场。离婚后,孩子改名一般是需要父母双方同意的。一般来说,子女姓名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给孩子改姓必须得孩子父亲同意才可以改吗

给孩子改姓不用必须得孩子父亲同意才可以改。父母对于子女的关爱应该是平等的,子女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子女无论随父或随母姓,都改变不了子女与父母的血缘和抚养关系。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如果父母离婚孩子哪些费用双方承担?

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父母双方离婚时,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的一方应支付给孩子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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