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和权利有什么区别
利和义务的根本区别是权利主动的,义务是被动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如下:
1.权利和义务具有平等性,公民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也需要平等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2.权利和义务具有一致性,权利和义务在不同角度上,所体现的性质也不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相互依存,密不可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民事权利的特征
民事权利的特征如下:
1.利益性
即民事权利以一定的物资利益为中心内容,是权利主体在一定范围和限度内享有或获取一定利益的资格。
2.法定性
民事权利是由法律(民法)规范确认和保护的,权利主体所享有和获取利益的范围和限度由民法加以规定,并在这个范围和限度内由民法加以保护。
3.依赖性
民事权利是民事法律关系内容的一个方面,与民事义务不可分。其中民事权利的法定性说明了两个问题,一个是民事权利的享有和来源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主体不享有该项权利。由于民事诉讼的当事人的诉权的来源于实体法的规定,当事人不享有该项民事权利,反映在诉讼法上,其就没有诉权,不能要求法律对其法律没有规定的民事权利进行保护。另一个是民事权利是合法的,不存在是否非法的问题。只要是民事权利,就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
三、民事权利主体有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权利主体包括包括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以及个别情形下的国家(如国家成为无主财产的所有人)。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可以都是单一的;也可以一方是单一的,而另一方是多数;也可以双方都是多数的。在某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是特定的人,例如债权债务关系;在另一些民事法律关系中,义务主体则是不特定的任何人,例如所有权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全文81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