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具体有何区别和联系
司法拘留和行政拘留具体有以下区别,没有联系:
1.法律性质不同:司法拘留是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采取的具有惩罚性质的措施;行政拘留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采取的,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司法拘留实施了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既包括民事诉讼参与人,也包括案外人;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法律依据不同:司法拘留是《民事诉讼法》;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等行政法规。
4.适用目的不同:司法拘留保障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惩罚一般的行政违法者。
5.适用机关不同: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决定,司法警察执行,交公安机关有关场所看管;行政拘留是行政机关。
6.羁押期间不同:司法拘留15日以下;行政拘留15日,并罚时不超过20日。
7.法律后果:司法拘留是对于有妨害诉讼行为人的惩戒,与判决结果无关,可以提前解除;行政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人的处罚。
二、行政拘留是不是可以争取不拘留
行政拘留可以争取不拘留。
一般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70周岁以上的;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情形下,是不执行行政拘留的。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可以在60天之内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行政拘留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是可以撤销的,自然也就不拘留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
三、行政拘留期限能否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相应刑期。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五条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n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行政机关尚未给予当事人罚款的,不再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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