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任何情况下,企业的信贷负债都应由该企业自行偿还。
值得注意的是,若企业涉及到诸如虚假出资、抽逃资金或者资产转移等非法行径,其法定代表人将不再享有免责特权。
否则,企业的各股东方以及法定代表人均有可能须承担与此相关的法律责任。
所谓“公司法人”,系依据我国《公司法》设立的特定企业组织形式,具备相对独立的财产权益,能够凭借自身名义享有各类民事权利及履行义务,并且需以全额财产对公司所涉之债务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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