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具有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事由的,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审查以后,根据实际情况,裁定减少或者免除应当缴纳的罚金数额。刑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主要是指因遭受大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或者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一般来讲,罚金的范围只能是强制犯罪分子缴纳个人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如果没有钱款,可以对其拥有的合法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变卖、拍卖措施,用变卖、拍卖的钱款折抵罚金。
一、犯罪分子没钱交罚金怎么处理
犯罪分子没有能力缴纳罚金的,有以下情形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
因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灾祸而丧失财产。
罪犯因重病、伤残等而丧失劳动能力;
需要罪犯抚养的近亲属患有重病,需支付巨额医药费等,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形;
由罪犯本人、亲属或者犯罪单位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对于罚金会要妻子承担吗
不会的;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是财产刑的一种,属于附加刑。
罚金刑的执行有三种情况:
(1)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
(2)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采取査封,变卖犯罪分子的财产或扣发工资等。
(3)如果有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属于犯罪分子的个人债务,如果丈夫犯罪,是由夫妻共同财产中其个人所有的部分财产来缴纳罚金,不会直接要求妻子承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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