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英文全称是ChiefExec
tiveOfficer,中文称为首席執行官,是在一个公司企业、单位财阀中的最高行政负责人,主要负责公司的行政工作。CEO主要负责领导公司的主要运作,决定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比如公司的经营方向、年度计划、财政预算等。CEO与公司的董事长和财务长并称为公司三长。在我国,CEO的权利类似公司法中的经理的权利,但增加了原本属于董事会的一些决策权。
董事会如何挑选CEO
为了应对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CEO高离职率,董事会通常会采用的流行做法有外聘CEO、设置过渡CEO和选聘有相同职位经历的CEO等三种。不过,随着越来越多的董事会建立起了正式的CEO继任程序之后,这些流行做法也许就不再那么必要了。
流行做法1:外部聘请CEO
就全球来说,由外部人开始担任CEO的比例,从1995年的14%提高到2003年的30%,又下降到了2006年的18%。CEO任职期限的延长,导致很多董事会没有充分准备好继任计划。我们认为,董事会通过增强对继任问题的关注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可以重新回到他们传统上所偏爱的内部选聘。
流行做法2:任命过渡CEO
在没有一个可靠的继任计划的情况下,CEO突然离职时,任命一个临时或者过渡性的CEO,就成为了董事会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平均来看,过渡CEO领导公司的时间长度是6个月,在此期间公司寻找新CEO。过渡CEO这种做法,在北美和欧洲最为常见。在日本,因为有很强的内部继任传统,以及相对较低比例的业绩关联解聘,过渡CEO的情况很少见。在外部选聘的情况下,不可预期的CEO离职,导致董事会任命过渡CEO。最近的过渡CEO比例下降,可能反映了董事会在CEO继任程序方面的改进。当今绝大多数的董事会,都至少准备好了一个随时可以就任的内部候选人,因而无需再有一个过渡CEO的安排。
流行做法3:挑选一个曾做过上市公司CEO的人来做CEO
有过做CEO经验的新任CEO的比例,从1995年的4%,提高到了2004-2006年间的6%。这种做法的理论依据是做过CEO的人能够带来应对投资者和其他利害相关者的经验,很快进入角色。
【延伸阅读】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全文
注册各类内资公司经营范围参考
公司章程范本下载(标准板)
公司合同和公章的区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董事会职权】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四十九条【经理的设立与职权】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全文1.5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