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故处理中驾驶员和车主谁的责任大
交通事故责任人是驾驶员。车主只有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相应的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什么
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指的是: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未制订整改措施不放过。
三、交通事故的构成应当具备哪些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
5.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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