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寿光市政府办最近下发《寿光市推进知识产权工作鼓励政策》,进一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建设创新型寿光,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这是寿光市第一次以政府发文的方式,鼓励技术创新。
政策规定:设立专利申请与实施资金,鼓励单位、企业和个人发明创造。每年市财政用于专利申请与实施资金不低于当年财政支出的0.1%,对发明创造给予奖励。
对单位、企业和个人申请专利的,一件发明专利申请补助2000元;一件实用新型专利补助800元;一件外观设计专利补助400元;申请国外专利的,每件每个国家补助3万元,最多不超过5个国家。
对单位和企业申请专利每年超过30件,实施率不低于50%,给予5万元的专利资金扶持。个人申请专利每年超过15件,实施率不低于40%,给予2万元的专利资金扶持。
鼓励企业争创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推荐评选条件是:企业职工的专利知识普及率达到80%以上;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分管领导及专职企业专利工作者;企业开展专利工作有规划及有关管理办法;申请专利总量达10件以上或两年来申请专利5件以上,且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业化规模;专利产品的销售额、利税所占比例不低于30%;未发生冒充专利行为或故意侵权行为等。被命名为中国专利山东明星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政策还规定:鼓励个人争创上级组织的优秀发明家等评选活动;鼓励优秀专利技术项目的转让及引进实施;鼓励企业事业单位落实对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的奖酬。
此外,市教育、卫生、农业等部门与市知识产权局联合行文,对教育、卫生、农业系统的知识产权创新进行职称评定、评优等鼓励。其中:上述系统的专利发明人,除按规定给予奖励外,在职称评定、评优和晋级等方面分别给予优先加分的待遇;对获得专利的中小学生还将按省里的有关规定,在升学时给予适当加分或按特长生待遇入学。(记者张文骐通讯员孙晓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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