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牢会有案底。
1、坐牢也叫刑事处罚,是指违反刑法应当受到的刑法制裁,简称刑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1)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2)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2、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3、刑事案件的卷宗应长期保存。根据档案管理的规定,长期保存的档案,最短时间保存时间为六十年。六十年后可以销毁,在公安、检察和法院都有保存。
4、《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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