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交警放车需要什么条件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及机动车行驶证应当妥善保管。
交警部门对人伤事故扣车鉴定需要走规定的流程,如果处理还没有达到流程规定的时间限制,交警部门可以不放车,但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车主可以要求交警放车。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多久可以提车
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五日内可以提车。一般等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了,就可以提车。
如果对方采取保全措施了,应当向对你作出车辆查封处理的法院提交相应保全数额的保证金,才能提车。车辆保全是因为法院将车辆进行了查封,按照法律规定,在对方申请保全后一个月内应当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保全车辆就会依法解封。同时,该保证金在案件审结或者对方一个月内未起诉的时候将退还。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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