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陈捷通讯员珉婷】去年11月,本报曾报道过翔安马巷一中药店凌晨突然起火,让楼上一家4口被困火海,经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才最终脱险。火灾过后,邻居们和失火药店打起了官司。昨天上午,翔安法院判令该中药店赔偿相邻店面5万多元的火灾损失。
此次火灾中获救的一家4口,是陈先生夫妻及其两个小孩。陈先生妻子告诉记者,当时火灾发生在凌晨时分,她在睡梦中惊醒,发现楼下药店火光冲天。于是她赶紧往楼上跑,并叫醒丈夫和小孩。此时大火蔓延得非常快,已经把下楼的楼梯给封死了。他们只好爬上二楼楼顶,大声呼叫邻居,让他们帮忙报警。经消防官兵的奋力扑救,大火于凌晨两点被扑灭,但相邻的4店家遭受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
经消防部门调查,认定这起火灾的起火部位在中药店,起火点在中药店的西北角,起火原因是电气线路出现故障引起火灾。经消防部门核定,4店家因该起火灾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共80784元。
近日,该中药店相邻的两户受灾户就其因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中药店的经营者告上法院,要求中药店经营者赔偿其经济损失5万多元。原告陈先生还主张,其一家在睡梦中突遇火灾,火灾给其一家造成精神上恐惧,产生精神痛苦,中药店应给予10000元的精神损失赔偿。但翔安法院认为,精神损害赔偿以造成严重后果为起点,陈先生对其灾后的精神状态未能提交证据,因此法院只判处药店赔偿两家受灾店面直接经济损失,共计5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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