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主任辞职后一般还是村委委员,辞去村主任职务不影响村委委员资格。村委会主任提出辞职的,会议一般是乡镇组织部门派人或是乡镇驻村干部主持,村委会收到辞职书面申请后,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其辞职请求,并在会议上进行表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兼任下属委员会的成员。人口少的村的村民委员会可以不设下属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成员分工负责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计划生育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