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竣工验收责任主体为谁
工程竣工验收责任主体为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现在我国大多数工程实行五方责任主体终身责任制。这里所说的终身责任制不是一个人的一生,而是指建设工程从竣工验收起到设计使用年限这段时间内五方责任主体承担终身责任制。
二、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施工单位竣工验收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了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概况、单位工程验收通知书、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报告书、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建设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市政工程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有哪些
1.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提交备案文件资料前按实填写。
2.备案目录由备案部门填写。
3.工程概况。
竣工验收指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会同设计、施工、设备供应单位及工程质量监督等部门,对该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以及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进行全面检验后,取得竣工合格资料、数据和凭证的过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一十六条
全文66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