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案件应当由哪一级法院审理原则上,审查当事人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判决的上级法院。因此,复审、裁定后审理再审案件的法院,也应当是作出有效判决、裁定和调解的上一级法院,至少是中级法院。因此,《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或者其他法院再审,或者由最初审理该案件的法院。“初审法院”,即作出有效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的法院;“其他法院”应为与第一审法院同级的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之所以允许将裁定再审的案件移交下一级人民法院审理,除了考虑其工作性质外,主要是因为高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发现原判决有错误,裁决书、调解书应当再审,基本认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存在错误的。即使将本案的再审任务移交上一级其他法院或原审法院,原判决、裁定中的错误一般也会得到纠正,可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符合司法便利的原则,减轻了当事人迁往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所在地城市再审的负担
全文43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