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诈骗罪是不是通常所说的骗贷
贷款诈骗罪不是通常所说的骗贷,两者的区别在于:
1.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2.目的和用途不同。骗取贷款罪的目的和用途通常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并且实际上全部或大部分资金也确实用于生产经营;贷款诈骗罪的目的和用途通常是为了用于个人挥霍或偿还个人债务。
3.单位的经济能力和经营状况不同。骗取贷款罪的单位通常有正常业务和经济能力,在骗取贷款时具有偿还能力;贷款诈骗罪的单位通常是皮包公司或已经资不抵债,没有正常稳定的业务。
4.其它。
二、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
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标准是:
1.犯此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2.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三、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贷款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五条〔贷款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n(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n(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n(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n(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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