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的分割。这里的财产指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个人的财产,就不需要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的。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有关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一定的原则,如照顾女方、子女的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等来决定财产的分割。一般是一人一半,还要照顾无过错方、女方、子女的权益。
夫妻财产的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为有些孩子在结婚后和自己的父母居住在一起,所以有些人就想当然的把父母的财产跟自己的收入混同到了一起,类似于住的这套房子原本就是父母的,孩子在离婚的时候就想要想方设法的来分割父母这套房产,这在法律上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6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