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的不同之处在什么地方
时间:2023-03-14 09:33:16 15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是主观目的不同,职务侵占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挪用资金主观上是为了非法占用。

二是犯罪对象不同,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本单位财物,包括资金及物,而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对象只限于本单位资金。

三是犯罪的客体不尽相同,挪用资金罪侵犯的是本单位资金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间接侵犯了所有权,职务侵占罪直接侵犯了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

四是客观方面,犯罪手段不同,挪用资金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将本单位财产挪作他用。因其主观上准备归还,故一般不采取涂改帐目、冒名取款等秘密虚假手段,而职务侵占罪的手段由于职务不同、作案条件不同及行为人的个体差异呈现出多样化特点。

一、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

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一、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

1、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

3、主体要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侵占罪和职务侵占罪的区别:

1、主体不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侵占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不同。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侵占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客体不同。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占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侵占公司财产罪立案标准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占公司、企业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四个构成要件分别是,客体要件。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要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主体要件。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

二、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有哪些

职务侵占罪与侵占罪的区别:

1、职务侵占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职务侵占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犯罪对象只限于三种财物:

一是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

二是他人的遗忘物,遗忘物不等于遗失物,也不同于遗弃物;

三是他人的埋藏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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