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风险包括:借贷双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借贷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借贷合同;以及借贷合同的条款约定不合法合理等风险。
一、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是什么
借贷合同成立条件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主体合格、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内容合法、贷款人将借款交付给借款人。出借人在民间借贷合同成立后,一旦发现借款人借款意思表示不真实,就不应提供借款,使民间借贷合同不能生效,如果已经提供借贷,可以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或者请求撤销。
二、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一些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违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处理。
三、民法典中借钱需要约定借款用途吗
1、民间借贷的,可以约定借款用途,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法律未作强制规定。2、民间借贷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的一种,适用借款合同的法律规则。就借款合同而言,法律规定多为任意性规范,由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作出决定,并没有强制规定必须约定借款用途,所以,相应的,民间借贷中,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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