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车所导致的驾照吊销通常情况下是无法恢复的。
一旦被吊销之后,便只能等到法定吊销期结束以后才能重新参加并通过驾驶考试申领新的驾驶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及第四款明确指出,对于那些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由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强制措施将其约束至酒精清醒状态,同时对其驾照予以吊销并依法进行刑事处罚;
被吊销驾照的人员,在未来的五年之内将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若涉及到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行为,那么吊销的范围则更为广泛,不仅限于机动车驾驶证,还包括了将负有刑事责任;
此时,相应的惩罚时间也延长到了十年之内不得再次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在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之后,同样也禁止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第四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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