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各类工资以及奖金、生产或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内继承或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但该财产属于被继承人或赠与人表明属于一方的除外。还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为夫妻之间共同共有,因此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于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倾向无过错方原则。
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分割。离婚时,夫妻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达成分割协议,直接按照共同意愿来分割共同财产,协议不成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根据共同财产的情况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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