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办理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手续须知》,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时需提供以下办理材料:
(一)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或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二)租赁普通住宅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房租发票;
4.承租人配偶提取的,另外提供结婚证。
(三)无房提取
1.提取人的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银行账户(请关注第三点)、《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2.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产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外市户口职工提供);
4.户口簿(本市户口职工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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