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被告能上诉吗
是可以上诉的,不过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第二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是在收到法院的判决书10日内,第一审的裁定,提出上诉的期限为5日。
二、驳回起诉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缺乏证据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经人民法院调查又未能收集到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行为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三、裁定驳回起诉后能否再次起诉
法院在立案以后认为起诉不符合条件,决定不再受理的,会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
与不予受理的裁定相同,当事人可以就驳回起诉的裁定上诉或重新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的,如果符合起诉条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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