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注意的是,私下传送液体药物很有可能在过关时被发现。
在一般的操作流程中,快递公司的员工都会针对邮寄的物品进行详尽的询问以及相关检查。
如果采取了实体营业厅投递的方式,那么包裹开启后的严格审查就成为必须执行的步骤,相关的工作人员会要求您必须出示所要发送的液体药物。
即使把液体药物藏匿于行李箱内,也无法完全避免被发现的风险。
一旦被发现,首先受到处罚的往往是负责接收和投递的人员,罚款金额通常为500元人民币,随后工作人员会通知您有关物品的处理结果,可能是退回或者销毁。
因此,即便在未被发现的情况下,仍然存在着潜在的安全隐患。
《邮政法》第七十五条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建立或者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规定收寄邮件、快件的,对邮政企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快递企业,邮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其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
用户在邮件、快件中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的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有前两款规定的违法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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