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
强奸,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进行性交的强制性行为。
二、强奸多少人会被死刑
强奸妇女3个以上的,就可以被判处死刑。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有以下:
1、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3、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4、以暴力、胁迫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三、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实际案件中,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罪未遂包括有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的未遂和不能犯的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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