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16岁女生自愿发生关系是否构成犯罪
已满十四周岁的,自愿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但是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给对方造成精神或者身体上的伤害,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当然这个责任是由其监护人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女性负有监护、收养、看护、教育、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人员,与该未成年女性发生性关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前款行为,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强奸罪如何取证
强奸罪的取证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伤害痕迹。暴力性行为可能在内外部留下伤害痕迹或体液,通过公安指定医院的司法鉴定可以得出结论。
监控影像资料。如果事发地点有监控摄像头,可以调取影像资料作为证据。
证人证词。可能有人目击了事件的发生,如听到争执或摔打声音,或者看到嫌疑人将被害人叫出去等。
被害人陈述。被害人应尽量记住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动作特点或特殊细节,如疤痕、纹身等。
医院检查和病历。应及时将被害人送至医院进行生物检材提取,并保存病历材料。
生物学痕迹。衣物、身体表面、现场环境可能留下嫌疑人的痕迹,可以通过DNA检测确认嫌疑人的身份。此外,应及时报警并保护现场,以便收集更多证据。如果案件发生在室内,应使用蓝光便携式生物检材发现仪对床单、被套等物品进行勘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n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n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n(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n(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n(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n(四)二人以上轮奸的;\n(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n(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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