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对方欠款的实际证据。当事人如果没有欠条,想拿回借款的话,必须先想办法把的借贷合同关系固定下来。其方法包括:由对方补写欠条或者还款计划;对对方承认之间存在借贷合同关系谈话进行录音;寻找能证明存在借贷合同关系的证人等。若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汇款银行所在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向该银行调取该汇款凭证,并要求对方还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债务人原住所地或其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一、欠款多少可以起诉费谁来承担
根据现行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由人民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标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作了改变的,除了应当明确当事人对第二审诉讼费用的负担外,还应当相应地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无论上诉人是一审中的胜诉方还是败诉方,上诉案件的受理费均由上诉人负担,双方都提出上诉的,由双方分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其他诉讼费用,一般由要求进行该项诉讼行为的人负担。例如,鉴定费以及鉴定人在人民法院决定日期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由要求进行鉴定的当事人负担。
二、交给法院的费用
大部分的民事诉讼的流程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审理、判决裁定。在借贷案件中,经常出现联系不到债务人,或者法院文书无法送达等,导致整个诉讼案件增加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
1、诉讼费
在这个地方,收数公司以本金10万元,月息按2%来计算!假设我们债权人在逾期第二天就向法院起诉,主张本金和利息。那么我们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就是:请求借款人偿还本金10万元,借款期间的利息6000元。根据《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约为2420元!
2.公告费
这里我们按照普通情况,法院文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判决书)能够送达的,收费标准分为普通,加急,特急!
这里我们按照一般情况,采用普通公告的方式送达,每次费用为200元-300元。起诉状副本和开庭传票一起公告一次,判决书公告一次,在最理想的情况下,费用大概在400-600元!
3、保全费
保全费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这里收数公司按照债务人20万财产计算,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因此需要缴纳1500元保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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