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离婚的,需要4种材料。分别是:1、结婚证;2、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3、离婚协议书;4、各带两张1寸的近期半身照。除此之外,双方当事人选择了协议离婚的,那么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需要对双方是否自愿离婚进行审核,所以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场,而不能委托办理。
现在民政局有离婚冷静期吗
1、现在民政局是有离婚冷静期的;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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