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综合法律事实和证据,确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没有受害者也就没有加害者。本案,被敲诈勒索的受害人不承认受害事实,不提供有关证据,则很难对敲诈勒索者迟疑刑罚。
但是,如果司法部门掌握了大量证据,许多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就可以认定敲诈勒索者有罪并处以刑罚。例如,多人证明受害人把钱给了犯罪嫌疑人,或者通过查询银行,受害人是通过银行转账给犯罪嫌疑人的,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有的学者认为,敲诈勒索罪的对象是复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财产。从敲诈勒索罪的客观要件入手,敲诈勒索的客体只能是财产所有权,因而其犯罪对象只包括公私财物,而不包括人。
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必须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种目的,或者索取财物的目的并不违法,如债权人为讨还久欠不还的债务而使用带有一定威胁成分的语言,催促债务人加快偿还等,则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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