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来宾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流程怎么走
申请人提出申请
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
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2个工作日)
窗口负责人审核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报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限4个工作日)
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限4个工作日)
制作法律援助者执业证,送达申请人(限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
二、来宾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
第十一条政府法律援助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并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核准:
(一)属于国家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或者法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具备一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行政职权事项目录(含调整为内部审批事项)》的规定
第62项“政府法律援助者执业核准”由司法厅委托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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