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离婚生效书需要双方签字吗
离婚判决书不需要签字,但要在判决书的送达回证上签字,离婚判决书当事人不签字不会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当事人拒绝签字的,人民法院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判决书,并在宣判笔录中写明,判决书生效之后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二、离婚判决书的内容
离婚判决书的内容如下:
1.原告及被告的基本信息;
2.代理人信息;
3.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4.婚姻状态;
5.法律依据;
6.判决结果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判决书,法律术语一般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三、离婚法院判决书和离婚证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两者的区别在于一个是司法判决,一个是行政确认。
因为离婚判决书是法院制作的,离婚证是属于民政部门的婚姻机关发放的。
生效的离婚核准判决书和离婚证明在法定婚姻解除中可以起到法律作用,效力是一样的。
法院判决离婚后,可不必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n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n(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n(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n(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n(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n(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n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n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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