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第511条【合同协议不明确时的履行】签订合同时,如果双方对相关合同内容的约定不明确,且无法根据前一条确定,在就质量条款达成一致时,我们应注意什么,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执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的国家标准执行;没有推荐的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执行;如果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则应按照通常的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2)如果价格或报酬不明确,按合同订立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执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支付价款的,应当在收款方所在地履行;交付房地产的,应当在房地产所在地履行;(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应给予另一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应当以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六)履行费用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承担。关于买卖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合同双方应当注意。如果标的物有国家标准,可以同意执行国家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只有行业标准,可以同意执行行业标准。如果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也可以同意执行企业标准。合同中必须注明实施标准的代码、编号和名称。如果没有上述标准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方有其他特殊要求,双方约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技术应根据买方对销售合同的特殊要求在合同中约定,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将严格规范货物质量,因此在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出现质量问题,但同时,销售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是最重要的。如果很难处理,你可以咨询律师寻求帮助。Lawblly还提供在线律师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全文70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