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知情权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xxx年xxx月xxx日出生,无业,
住xxx身份证号:
被告:xxx公司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职务:XXXXX
一、诉讼请求:
1、被告向原告提供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情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以供原告查阅、复制;
2、被告向原告提供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的会计账簿以供原告查阅;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和理由:
XX公司系XXXX年XX月XX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系由原告与其他股东XX/XXX共同出资成立。XX公司自成立以来,从未按照公司章程召开股东会、已经持续二年,唯一运营的项目是XXXX合作的医疗项目,也已经停止。
公司股东之间持股比例接近,出现矛盾后,一直无法召开股东会。双方矛盾激化,发生了多起诉讼并直至报警(警方介入见证据)。原告委托律师致函被告法定代表人要求召开股东会,但未得到满意回复。被告至今未向原告通报公司经营情况,也未通知原告参加股东会,致使原告的股东权益得不到保障。原告多次向被告主张知情权,但被告均未答复。
三、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34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15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裁决。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月日
全文77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