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与寻性滋事罪的联系与区别
时间:2023-03-05 15:31:07 7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认定: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区别:

1、从主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以暴力或暴力胁迫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为出于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心理,公然扰乱社会秩序。

2、从客观方面看,抢劫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守护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使受害人身体受到强制,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抢走财物或者迫使受害人交出财物。寻衅滋事罪行为人的客观行为一般表现为无事生非、故意找茬、肆意挑衅,扰乱社会秩序。

3、从侵害的客体看,两罪也不相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公私财产权利和他人的人身权利;寻衅滋事罪侵害的主要是社会秩序。

一、抢劫一万元判多少年

抢劫一万元判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

二、寻衅滋事罪的4个要件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寻衅滋事罪的四个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要件。寻衅滋事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主体要件。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寻衅滋事罪;

4、主观要件。寻衅滋事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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