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投资协议被认定为无效。在该种情形下,隐名股东不享有投资权益。显名股东可以对公司、其他股东及第三人行使其股权,从而达到控制公司的目的。而隐名股东若要行使股东权益,则需通过漫长的诉讼途径。
一、隐名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
隐名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是不可以的。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名义股东可能会私自转让股权,此时属于无权处分。
二、隐名股东怎样显名
隐名股东显名,除证明出资系其本人出资外,还需要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无效的情形,该合同是有效。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不得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
三、有关隐名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按约应该依法缴纳认缴的出资,同时享有公司实际股东的分红权利及其他股东权益。在实践中,因为股权在显明股东名下,因此可能存在显明股东将股权进行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行为,隐名股东作为实际的出资人可以请求上述行为的无效,以保证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在隐名股东希望显明化的情况下,
可以要求将自己的股东身份登记于股东名册及进行工商登记。
全文64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