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启动一年后,南京市政府修改计生条例,再婚夫妇最多能有三个孩子。记者昨日从广州市计生局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对于再婚夫妻生育问题,广州目前仍按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行。
1月4日,南京市政府宣布,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对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提出了修改意见,并报江苏省政府批准同意。新出台的《南京市关于批准再生育一个孩子特殊情形的规定》,不再对再婚前孩子的抚养权有限制。即使再婚夫妻各自名下都有一个孩子,婚后也可以申请再生育。此外,再婚夫妻中一方为独生子女且未生育孩子的,条件放得更宽。
而根据2014年3月新修订生效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广东,再婚夫妻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再生一孩:(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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