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注意:
一、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
二、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
三、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离婚后分割财产的原则主要包括:
1、无过错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5、自愿原则等。一般离婚财产分割都是协商自愿处理,协商不成才能由法院进行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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