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必须写签订日期吗
签订合同不是必须写日期,没有写日期的合同仍然可以生效,但是写明日期对确定合同期限具有保障作用。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二、合同条款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中约定不明的条款,当事人可以订立补充协议。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履行;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双方订立的合同,采用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三、合同条款有争议怎么处理
合同有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仲裁等方式解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辨是非,进行调解。
《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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