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聚集是多少人
三人以上实施违法行为就为非法聚集。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基本行为方式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基本行为方式有如下三种:
1.举行集合、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2.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申请未获许可,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3.是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提出申请并获许可,但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现在各国对于公民的集会、游行、示威自由,一般采取既承认又限制的政策。所谓限制,内容之一就是对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控,主要环节是审查批准制度、活动时间和路线的确定、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等等。因此,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主要发生在上述环节,具体表现为前述的基本行为方式。只要实施上述三种基本行为之一,即构成本罪。
三、预防和制止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措施有哪些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警察应当予以制止:
1.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的;
2.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目的、方式、标语、口号、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的;
3.在进行中出现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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