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本人机动报废需要什么手续怎么办
在非自然人驾驶者的车辆进行报废处理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以及相应证件。对于机动车的所有权人,如需申请注销登记,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格,同时提交如下证明文件及凭证:
(1)机动车登记证书;
(2)机动车行驶证;
(3)若机动车已灭失,则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灭失证明;
(4)若机动车因故无法在我国境内继续使用,则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出境证明,特别是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需提交由海关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5)若机动车因质量问题被要求退货,则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制造厂或经销商出具的退货证明。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四条已注册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强制报废,其所有人应当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一)达到本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年限的;
(二)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三)经修理和调整或者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对在用车有关要求的;
(四)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二、非本人贩毒车辆怎么取回
在通常情况下,涉毒案件中所涉及的车辆并无法获得返还处理。针对毒品犯罪事件中如何具体处理这些涉案车辆,尚存有一定的争议。从以往的司法实践来看,假设涉案的专用运毒车辆被证实参与了相关的毒品犯罪行为,那这种类型的车辆将会被视为作案工具并被没收处理;反之,那些虽曾被用于毒品犯罪行为,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生活中的代步需求或间歇性使用的车辆,将不会被严重归类为作案工具,从而有机会实现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对犯罪物品的处理作出了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全文89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